甘肃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

发布日期:2018-09-27 09:38:45新闻来源: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申报“甘肃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精神,改革青年科技人才服务机制,探索青年科技人才选拔机制,拓展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渠道,培育扶持我省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甘肃省科协决定继续开展甘肃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报“托举工程”资助人员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为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统称“学会”)会员;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4、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在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

二、项目名额及经费

2018年项目名额为16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鼓励受资助人员所在单位、所推荐单位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三、经费使用

1、受资助人发起或召开的学术会议、学术沙龙等会议费用;

2、受资助人开展科学试验、科学研究和科技调研等产生的材料费、印刷费、场地租赁费等;

3、受资助人所持有科技成果中试、转化等费用;

  1. 受资助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迅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和论文集等出版费用;

        5、参加国内外科研团队组织的科研攻关、学术交流等活动所产生的差旅费等开支;

    6、参加由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发起的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主办的国际会议、由国内外高校、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等在优势学科、优势技术领域举办的短期培训班或类似活动的差旅费等开支;

    7、其它用于受资助人学术水平和能力提升的费用。

四、申报程序

本项目申报主体为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2016年以来年检 “不合格”的学会无申报资格。

1、符合受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甘肃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各申报单位应按照“三重一大”工作程序,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委会审议同意后向省科协进行申报。

3、省科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资助。

有关要求

1、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会员参加项目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特别优秀的可推荐2人。
  2、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要指导符合条件的受资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做好托举工程的培养服务工作
   3、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科协学会部。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甘肃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请书》;能证明资助人学术发展前景的相关材料(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等);内容涉及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短期培训和国际组织有关活动等的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四份(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只提供一套),同时提供电子版。

 

附件 1、 甘肃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

     2、甘肃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

 

                           

    联 系 人:李永海   0931-6184224 1391995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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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566号4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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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甘肃省科�018年中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通知(甘科协发第47号).doc